死者可以在立遗嘱时指定一名执行人。
(1) 谁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管理人?
死者可以在立遗嘱时指定一名执行人。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举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2) 遗产执行人/管理人的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核实并制作一份完整的遗产清单;
- 向继承人报告有关遗产的信息;
-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或丢失;
- 清除死者的债权和债务;
- 根据遗嘱或法律分配遗产; 和
- 执行管理遗产所需的任何其他行为
(3)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报酬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法或者约定领取报酬。
参考:民法典第1133、1145、1147、1149条
封面照片作者: 长李 (https://unsplash.com/@chantli) 在 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