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财产是婚姻财产,则在离婚的情况下,配偶之间将按 50/50 平均分配。
夫妻在婚姻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一)从提供的服务中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报酬;
(二)从生产,经营和投资中获得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
(四)继承取得的财产或者赠与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规定的仅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除外; 和
(5)夫妻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
根据中国法律,夫妻财产被称为“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上述几个属性应理解如下:
一、“知识产权所得”一语
是指婚姻期间已经取得或肯定会取得的财产性收入。
二、“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这意味着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
(一)一方单独财产的投资收益;
(二)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或者住房公积金;
(三)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或者破产安置补偿金;
(四)配偶婚后的个人财产所得,不包括果实和不劳而获的所得,确定为共同财产;
(五)婚前出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
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的解释(一)第24至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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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家: 梦雨余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