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制定,并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以下33条:不正当竞争的类型,政府对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调查程序以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的行为,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各级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进行调查和制裁。 权利受到侵犯的人也可以对这些经营者提起诉讼。
1.不正当竞争有哪些类型?
(1)混淆,是指经营者的混淆行为,导致公众将经营者的商品误认为他人的特定商品,或错误地认为经营者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
(2)贿赂,是指经营者贿赂交易对手或其他关联方以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行为。
(3)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对其产品或服务作出不公平或不真实陈述,从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4)商业秘密侵权,是指经营者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虚假有价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欺诈手段进行有价促销,或者有奖彩票的最高价超过5万元的促销活动。
(6)诽谤是指经营者捏造或传播虚假信息以损害竞争对手的信誉的行为。
(7)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破坏或干扰竞争对手的网络产品的行为。
2.政府如何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
政府可以去经营者办公室进行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检查经营者的文件,没收其财产并询问其银行账户。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权利人可以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人(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政府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罚款,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
黄(Samuel Wong)(https://unsplash.com/@samuelwong)在Unsplash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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