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于2020年1月颁布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禁止收集面部识别信息等生物识别数据。
1年2020月24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该条例自1月2021日起施行。 XNUMX。
该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信用信息的收集,分类,运用和相关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必要性,客观性和安全性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个人信息。
该条例特别强调,市场信用信息提供者收集自然人的信息时,应征得该自然人的同意,并在使用目的上达成共识,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者不得收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特征信息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收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已在中国得到广泛应用。 如许多中国媒体所言,现阶段发布的法规意味着在天津将禁止收集面部识别数据。
参与专家: Yanyan Chen陈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