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年 2022 月 XNUMX 日, 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加坡最高法院关于外国法信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 正式生效。
这份谅解备忘录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中国地方法院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查明外国法律能力不足而作出的努力的一部分。
根据谅解备忘录,如果新加坡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中需要适用对方国家法律的,可以向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提出请求。其他国家就其国内法和民商事司法实践或与之相关的事项提供信息和意见。
谅解备忘录规定了传输所请求信息的时间线。 它要求接收方尽快回复信息和意见的请求,如果在收到请求后 60 天内无法回复,请及时通知请求方。
谅解备忘录还规定,接受方认为对请求作出答复可能损害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可以拒绝请求,但应及时通知请求方。
封面照片作者: 迈克·埃内里奥(Mike Enerio)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