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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对19年COVID-2020大流行的回应

24年2021月XNUMX日,星期日
分类: 行业洞见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
责任编辑: 袁燕超袁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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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沉宏宇 最高人民法院(SPC)的沉红雨(SPC)在19年7月2020日的一次会议上谈到了SPC对COVID-XNUMX大流行的反应,并介绍了 大流行后时代的在线跨境争端解决机制

沉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商事法院(CICC)法官。 这篇文章是她在深圳举行的第五届前海法智论坛上的演讲的引言,主题是“中国在应对COVID-5大流行中的司法经验以及国际商事纠纷的前景”大流行后的解决机制”。

这篇文章将重点介绍SPC在沉大法官的演讲中对大流行的反应。

我们 较早的帖子,以详细介绍SPC在大流行后时代如何促进跨境ODR。

1.迅速颁布规则,指导全国法院裁定与COVID-19相关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就民事,商事案件特别是涉外商事和海事案件的审判中与大流行有关的问题及时发布指导意见,以统一在COVID-19相关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标准。在全国各地。

最高人民法院就合法,适当审判与冠状病毒流行有关的若干问题发布了三项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一)(二)(三)》。指导意见》(一)(二)(三))。

有关SPC针对COVID-19大流行的意见(I)(II)和(III)的详细讨论,请参阅系列文章中的三篇文章:

特别是,《指导意见(三)》对受冠状病毒流行严重影响的运输合同纠纷以及涉外商事和海事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了指导。 例如:

 (1)受大流行影响的当事方可以推迟提交与身份和授权书有关的文件,申请延长提供证据的期限,申请延长答辩和上诉的期限,以及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的申请中,申请中止时效; 和

 (2)关于外国法律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准确理解和适用有关外国法律的不可抗力规则。 不能推断,外国法律中有与中国法律不可抗力规则相符的规定。

2.在COVID-19期间迅速促进在线诉讼,以增加诉诸司法的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于14年2020月XNUMX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冠状病毒流行病防治期间网上诉讼工作的通知》,有关在线法院听证,服务,身份验证,材料提交以及诉讼活动记录跟踪的清晰指南。 该通知旨在在适当程序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促进诉诸司法。

3.优化执法程序,提高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SPC)于13年2020月XNUMX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善治涉嫌冠状病毒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促进网上拍卖,网上执法。以及其他减轻大流行对判决执行的影响的做法。

4.发布典型案例以指导地方法院并达到社会期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典型案例,为全国法院在大流行中执行判决,裁决涉及合同,运输和保险纠纷的案件提供指导,并证明了中国的国际化,合法化和便利化。涉外商业和海洋司法。 详情如下所示:

(一)在流行病防治期间恢复生产和生产的三批典型民商事案件; 

(二)维护海员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和 

(3)2019年典型海事案件。

5.开展有关COVID-19相关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分享研究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已委托外国法律鉴赏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委员会,确定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绩效挫败和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规则和案件。 到现在, 七份报告 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信息已在中金公司网站上发布,以供公众参考。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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