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2022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第三批“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新发布的案件包括产品责任纠纷、独立担保欺诈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和外国法院判决。
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CICC)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在广东本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Bruschettini SRL之间的产品责任纠纷中,中金公司作出了自2018年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国际商事判决。
本案直指中金公司案件的特点——一审制,法院判决一审生效,提高了商事纠纷的解决效率。
- 基于互惠原则的韩国判决的承认
在案件 崔瑛诉(2018)鲁02协外人第6号”((2018)鲁02协外认6号), 关于韩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先例确立的中韩互惠关系,作出了承认和执行韩国首尔南地方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先例。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
有关此案例的详细讨论,请阅读之前的帖子 “中国法院首先承认韩国的判决:外国判决的大门打开的另一个迹象”.
中国发布了2015年和2017年第一批和第二批“一带一路”相关典型案例,为地方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诉讼提供指导和参考。
封面照片作者: 万里长 在 Unplash 上。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