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4年2020月XNUMX日发布了 关于支持和维护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根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将:
(1)探索互联网行业劳动法的新规定。 例如,法院如何在Uber等模式下确定劳资关系和加班。 (第5条)
(2)研究如何聆听资产证券化,跨境金融,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领域的案件。 (第6条)
(3)研究如何赋予科研人员某些职务的科技成就权利,从而鼓励创新。 (第7条)
(4)研究如何保护权利人的数据权利,促进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 (第8条)
(5)探索如何在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生命信息领域保护知识产权。 (第11条)
(6)与深圳合作促进自然人破产。 (第十二条)
(7)支持深圳国际仲裁法院海事仲裁中心的建立和发展。 (第十三条)
(8)为合格的港澳律师在深圳法院代理民事和商业案件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十五条)
(9)促进建立跨境破产承认和援助机制。 (第16条)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