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NUMX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深入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中国法院按级别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
在上一篇文章中 “绩效评估:中国法官行为模式的决定性因素”,我们提到绩效考核制度对评委的行为产生极其显着的影响。 如果你想对中国法官如何审理案件建立合理的期望,你最好考虑到绩效考核制度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运用更加合理、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法官取得更好的业绩。
为此,3年2021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提升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考核指标要根据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和岗位,根据不同级法院特点和不同运作路径(岗位)的特点,分层次、分类型设置。
对于基层人民法院,评价指标应强调反映事实认定、争议的实质性解决等方面; 中级人民法院的评价指标、二审终审判决的有效性和争议解决的准确性; 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再审法律缺陷,统一司法裁判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封面照片作者: 阳阳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