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5年2020月XNUMX日发布了《关于对民事民事侵权纠纷施加惩罚性赔偿适用性的指导意见》。
中国正在尝试在知识产权的刑事诉讼中支持权利人提出的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深圳则进一步尝试在该领域确定具体的规则。
中国正在努力支持权利人的侵犯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要求。 深圳方面正进一步尝试在这一领域建立具体规则。
根据该意见,法院可以按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金额。法院在确定该倍数时,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恶意程度;(2)权利人所受损害情况;(3)侵权人的获利情况;(4)侵权行为对行业或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5)裁量确定赔偿基数的情况;(6)其他因素。
根据《意见》,法院可以按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确定损害赔偿金额。 在确定倍数时,法院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恶意程度; (二)权利人遭受的损失; (三)侵权人的利润; (四)侵权行为对行业或社会的不利影响; (五)酌情确定补偿基础的; (2)其他因素。
根据深圳中院的表述,其已经作出了金额高达1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判决。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该公司已对最高人民币100亿元的惩罚性赔偿作出判决。
参与专家: Yanyan Chen陈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