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2022月XNUMX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英双语版 《上海市涉外商事审判外国法律证明白皮书(2015-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上海涉外商事审判领域外法查明文档(2015-2021)) 和典型的相关案例首次。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1] 当当事人约定适用某外国法律或根据冲突规范确定适用法律时,法院需要通过某种渠道或某种方式查明该外国法律的内容。
外国法能否被认定和正确适用,将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认定和结果。
白皮书总结了2015年以来上海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以涉外法律证明为对象的特征。
一、证明方法
根据白皮书,2015年以来上海法院审理的涉外商事案件的涉外法律举证途径包括当事人直接举证、当事人委托专家举证、法院委托专家举证、法官直接举证。 .
实践中,法官可以在开庭期间通过互联网查询确定外国法律,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学术刊物或已经生效的外国判决提供外国法律。
2. 举证要求
诉讼当事人对外国法律证明的要求可能多种多样。 根据白皮书抽样分析,成文法证明占68.10%,判例占25.23%,诉讼费用、仲裁等程序事项负担占4.7%,国际条约和惯例占1.97%。
3. 专家和机构的作用
当当事人对外国法律的理解存在分歧时,法院委托外国法律专家证明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是外国法律证明的补充手段。
截至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证明中心已受理上海法院提出的外国法证明请求20余件。
发布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近年涉外商事审判中涉及美国、新加坡、瑞士、日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XNUMX个外国法律证明和适用典型案例。
[1] 除特别说明外,“涉外案件/争议”还包括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案件/争议。
封面照片作者: 比德崔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中国法律门户网站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