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中“性骚扰”概念的核心要素是自愿性、去性别化和防止权力滥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海定发表题为“性骚扰概念在中国法上的展开”的文章《性骚扰概念在中国法上的展开》 1 年 2021 月《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 年第 XNUMX 号)分析了中国立法中的“性骚扰”概念。
1994年地方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中部省份湖北省在中国的法规中首次提到了“性骚扰”的概念。
2005年XNUMX月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第一部明确使用“性骚扰”一词的国家法律,但并未对“性骚扰”一词下定义。
2020 年 XNUMX 月通过的《民法典》纳入了“性骚扰”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一个人以口头言论、书面语言、图像、身体行为或其他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但该定义仍需进一步完善。
迄今为止,“性骚扰”一词虽然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判决中频繁使用,但仍未有权威定义。
这给中国性骚扰案件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了一些障碍。 不过,我们仍然可以从目前的立法中找到一些共识。
一、违背当事人意愿
民法典第1010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违背他人意愿”的要件。
在此之前,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并未提及上述内容,但地方立法机关为该法制定的“实施办法”中也有类似表述。
这些条款中“违背意愿/同意”的确切含义应该是违背当事人的性意愿/同意。 这种表述的实质是,性骚扰是对法律上的性自主权的侵犯。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性自主”一词也出现在不少法院判决中。 例如,截至2020年213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搜索“性自主权”一词,可查到XNUMX件裁判文书。 )。
2.“性骚扰”概念的性别因素和去性别化
在我国,近十几年来,《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文本中出现了“性骚扰”一词。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地方规范,基本上是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
虽然性骚扰的受害者多为女性,她们往往患有严重的心理障碍,但如果将性骚扰简单理解为“男对女的性骚扰”,仍不符合实际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分别于2000年、2006年、2010年和2015年对全国人口进行了四次随机抽样。 据统计,女性遭受性骚扰的比例分别为21.2%、35.1%、29.9%和22.5%,男性遭受性骚扰的比例分别为26.4%、36.6%、34.4%和28.8%。 据统计,两者之间没有显着差异。 [1]
201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了去性别化进程。
2012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将“性别平等”定义为“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平等”。在尊重生理差异的基础上,男女之间的机会、权利和责任”。 因此,其关于性骚扰的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对妇女的性骚扰”。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事法律(九))公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猥亵/侮辱妇女”修改为“强行猥亵”。他人或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侮辱妇女”。 此后,“强行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强行猥亵/侮辱罪”所取代。 这意味着该罪行的受害人不再局限于女性,即男女均可参照该罪行寻求保护。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其中关于性骚扰的第1010条没有明确被害人的性别,从而实现了性骚扰的去性别化。
三、滥用职权下的性骚扰
早在2005年我国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时,草案就补充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性骚扰”。 但在立法会审议过程中,有意见认为“性骚扰是否仅限于工作场所,雇主应采取何种防范措施等问题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令人遗憾的是,上述补充最终被删除。
但是,地方立法机关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大多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性骚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制过程中,初稿的规定只强调了用人单位防止性骚扰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预防、举报和处理工作场所性骚扰”。
但《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将其扩大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应当在预防、受理、处理投诉、调查处理等方面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遏制利用官方权力和隶属关系等进行性骚扰”。 即禁止滥用“职权、隶属关系”等机构权力,具有机构权力的单位有义务防止权力滥用。
[1] 参见赵军、武文强:《中国(高校)反性骚扰/反性侵的几个关键问题》,《河南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第48页。
[2] 参见蒋黔贵:《全国人大法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结果委员会()〉审议的报告》,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5- 10/20/content_5343970.htm,2020年12月3日访问。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