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观察员

中司观察

英语阿拉伯语简体中文荷兰人法语德语印地语意大利语日文韩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希伯来语印尼语越南语泰国人土耳其语马来语

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中国法律新闻

20年2020月XNUMX日,星期日
分类: 中国法律趋势
参与专家: Yanyan Chen陈彦茹
责任编辑: 袁燕超袁燕超

头像

 

内地与香港之间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已于2020年XNUMX月达成。

最高人民法院(SPC)和香港政府于26年2020月XNUMX日发布了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补充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在补充安排中,以前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2条第3款修改为: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均已定居或拥有财产,可能需要执行,申请人可以分别向两个地方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应另一地法院的要求,两地法院应提供有关其执行仲裁裁决的状态的信息。 在两个地方的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所能收回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仲裁裁决所确定的金额。”

在补充安排中,以下条款作为第6条第6款被添加到该安排的第六条中:“适用法院可以在接受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之前或之后,根据仲裁庭的规定实施保留或强制性措施。由有关当事方并根据执行地的法律提出申请。”

同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10个典型的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典型案例向公众发布。 这是这两个地区首次发布有关民事和商业事务司法协助的典型案例,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两个地区的司法援助体系。

参与专家: Yanyan Chen陈彦茹

另存为PDF

中国法律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法律

你可能还喜欢

上海批准中国首个临时仲裁

2023年XNUMX月,上海通过《关于促进在上海设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规定》,成为中国第一个将临时仲裁合法化的地区。

2023年亚太地区仲裁组织会议在京开幕

2023年2023月,XNUMX年亚太地区仲裁组织会议(APRAG)在北京开幕,聚焦时代变迁中的国际仲裁,中国司法部宣布了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计划,并承诺为中国提供全面的仲裁服务。法律服务。

上海首次实现网上仲裁财产保全

2023年XNUMX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办理供货合同仲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时,及时通过网上系统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