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任何机构都可以在没有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收债活动。 但是,金融债权(主要是消费债权)的催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对商业债务(即非金融债务)的收取没有特殊限制。
本篇 发表 最早发表于 乔全球,致力于提供 咨询服务 在中国相关的跨境贸易风险管理和债务催收方面。 我们将在下面解释债务催收在中国的运作方式。
一、总则
催收机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委托,在委托范围内催收债务。
催收机构只能催收合法的债务。 催收机构以非法方式催收赃款的,构成催收赃款罪。 这些非法方式包括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入侵家庭、恐吓、跟踪、骚扰等。
二。 对金融债务催收的特殊限制
催收机构在金融债权催收过程中不得违规使用债务人个人信息。
金融机构在催收时不得违规提供、披露客户欠款信息,不得向无关第三方(如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催收。
金融机构至少应在其官方渠道统一公布受托收债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三、 行业协会自律规则
一些金融催收领域的行业协会制定了自律规则,以促进催收机构采取适当的催收手段。
如:
- 收藏家行为举止得体,衣着得体,不得有粗鲁的语言和行为;
- 催收人员应当适时催收,不得频繁骚扰债务人和他人;
- 收款人不得以非法方式威胁债务人和其他人;
- 催收人不得加害债务人和他人,不得损毁、掠夺其财物; 和
- 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人透露债务人的债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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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贸易争端解决
(2) 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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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家: 梦雨余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