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点:
- 2018年以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权力相同。 现在根据《人民陪审员法》(2018),七人合议庭的陪审员只能参与事实调查,不能参与法律适用。
- 合议庭负责区分事实和法律问题。 难以区分的,以不确定的为准。
-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等问题的)答复),明确合议庭应如何出具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以便正确区分法律事项和事实事项。
根据2018年建立的新人民陪审员制度,七人合议庭的陪审员只能参与事实调查,不能参与法律适用。
这是中国首次区分法官和陪审员的职权。 在此之前,法官和陪审员的权力是相同的。
但是,中国法院还没有准备好区分事实事项和法律事项,现在他们正在尝试在实践中探索一套机制。
一、评估员的权力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早先确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明确规定“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与法官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即陪审员可以就案件涉及的一切问题发表意见。像法官的案件。
然而,这种情况在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发生了变化。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在两种情况下的不同职权:
(一)三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应当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七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应当独立发表对事实认定的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 对于法律的适用,人民陪审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得投票。
也就是说,七人合议庭中的人民陪审员可以实质参与事实调查,但不能参与法律适用。
为什么《人民陪审员法》做出这样的区分?
这是因为,a在中国,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通常难度大、复杂,社会影响大。 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较为复杂,人民陪审员难以理解和适用所涉法律。 因此,《人民陪审员法》在法律事务上限制了陪审员的权力。
二、 中国法院如何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
一、合议庭负责区分事实和法律事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问题的解释) 2019年,七人合议庭应当在听证会前制作实况调查问题清单。
合议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分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将争议中的事实问题逐项列出,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提供参考。审判。
并且,在区分有困难的情况下,为保证评估员的权力,不确定的将作为事实事项处理。
2. 实况调查问题清单应包括哪些内容?
为限制法官对事实性问题的选择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进一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批复》。法>实施中等问题的答复)2020年,明确合议庭如何出具实况调查问题清单。 标准如下:
(一)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应当以案件全部事实为依据,突出案件难点和争议焦点。
(二)在刑事案件中,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可以考虑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事实、与犯罪有关的事实等构成要件。量刑的情况。
(3)在民事案件中,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纠纷诉讼请求的规范基础,概括当事人争议的基本事实。
(四)在行政案件中,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主要包括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必要事实。
三、 CJO的评论
2018年之前,中国法院从未尝试过为陪审员筛选事实问题,这使得中国法官在这方面非常缺乏经验。
(1) 法官决定陪审员的职权范围
在实践中,合议庭法官虽然缺乏经验,但往往负责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划分。
因此,法官实际上决定了哪些是陪审员可以参与的事实问题。也就是说,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陪审员的任务。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试图给出一定的标准,明确哪些问题应当符合事实,但标准比较模糊。
因此,事实问题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判长的经验。
(2)谁来判断程序问题?
实际上,《人民陪审员法》中提到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主要针对的是实体问题,并没有注意到陪审员是否可以就程序问题进行表决。 因此,法官独占审判权中的程序权。
然而,程序问题往往是刑事案件的核心。 在程序问题中排除评估员可能会导致他们的权力显着减少。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