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的领导人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确定。
特别:
1.中央政府
中国的中央政府是国务院,领导人是总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选举国家总统,由国家总统提名,确定国务院总理,由总理提名,由副总理决定,国务委员,负责部委的部长,审计长和国务院秘书长。
2.地方政府
中国的地方政府分为四个级别:省级政府,市政府,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
四个级别的政府领导人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其中,省,市,区(县)级政府内部部门的负责人,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有关中国法律制度的更多信息,请阅读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什么?
文献参考:
[1]《公约》第62条 规程;
[2]《公约》第7、8和28条 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