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1:收养人和已将孩子收养的人自愿同意收养孩子。
第二步:收养涉及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三步:收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成立登记手续。
第四步:收养登记机关认为有关当事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并将收养登记证书发给有关当事人。
步骤5:收养关系应自注册之日起建立。
步骤6:自收养成立之日起,收养父母与被收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应与其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相同。
参考文献:
中国民法典:第五部分婚姻与家庭(2020):第1104条,1111条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