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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指导性案例系统如何运作-指导性案例及类似案例系列(2)

24年2020月XNUMX日,星期六
分类: 行业洞见
责任编辑: Yanyan Chen陈彦茹

中国指导性案例系统如何运作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的案例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SPC)发布了 案例指导规定实施细则 (《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于2015年XNUMX月发布,进一步阐明了指导案例系统的工作原理。

I.指导案例是什么样的?

指导案例由标题,关键词,要点,法律规定,事实,保留和基本原理组成,并附带注释,包括法官的姓名。

根据“关于编写和提交指导性案例的意见和示例草案SPC颁布的“关于编写报送指导性案例体例的意见及样稿”:

1.标题由当事方的名称和诉讼原因组成。

2.关键字通常不超过七个。

3.重点摘要通常应在一个段落中进行总结,简要总结和提炼指导案例中包含的重要规则,思想或方法,这些指导原则或思想可指导类似案例的审判。

4.法律规定应列出与判决要点最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的数量。

5.事实应准确,简洁地反映案件的基本情况。 应针对与判决重点相关的事实,情况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说明。

6.控股公司应简要描述诉讼程序和结果。

7.理由应详细说明法院裁决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并着眼于案件的主要问题或意见分歧。 此处的基本原理可以适当地补充但不与原始判决中所述的理由相抵触。

综上所述,要点,事实,要点和理性都必须准确,简洁。 换句话说,指导性案例不是判决的原始内容,而是简短的版本。 此外,指导性案例的编撰者可以根据原始案文在法院开庭的理由中添加自己的见解(理性)。

二。 如何运用指导案例

1.比较事实并参考判决要点

如果在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悬而未决的案件与某指导案类似,则法院应参照该指导案的判决要点作出裁决。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法官指出的那样,中国指导性案例与其他国家的判例之间的区别在于判决是否有明确的要点。 [1]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要点”部分中概述了中国指导性案件制定的裁决规则,法官可直接参考; 而判例法国家的法官需要从先例中总结出核心基础和理由,然后将其应用于正在审理的案件中。

2.指导性案例不得作为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指导性案件听取类似案件时,应当以指导性理由为依据,但不作为法律依据。

这是因为中国是成文法国家,在那里只能根据法律作出判决,而不能根据案件作出判决。

但是,指导性案例为法官提供了参考,因此可以将其作为拥有法院判决的重要原因。 这不仅可以增强判决的说服力,而且可以在司法文件中陈述法官在作出判决时的思想和理由,从而提高判决的透明度。

3.法官应引用判决书的要点

法官打算在司法文件中引用有关指导性案件的,应当在判决依据中明确提及指导性案件的编号和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认为,公开判决书中的要点符合司法公开和透明的要求,也有利于法官的公众监督。[2]

三, 指导性案例的退出机制

指导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除,不再具有指导作用:(一)与新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相抵触的; 或(1)用新的指南盒代替。

通常,在判例法管辖权中,推翻先例并不一定意味着它是无效的。 通常,先例是否具有约束力是由引用它的法官确定的。

但是,在中国,指导性案例更多是法院对前沿法律问题的探索。 因此,它们很容易过时并被法律正式制定的规则所取代。 此外,指导案例致力于统一法律适用。 如果新旧案件之间存在冲突,则它们将无法发挥作用。 在此基础上,中国设计了此类案件的退出机制。

 

[1] 郭锋,吴光侠,李兵:《〈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15(17):30-36.

[2]同上。

 

Stan Y(https://unsplash.com/@stanyw)在Unsplash上​​的照片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 , 梦雨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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