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O 此前曾报道过亚洲商法研究所 (ABLI) 在亚洲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方面的工作,最终发布了 亚洲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和 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亚洲原则.
ABLI 最近发布了题为“在东盟执行外国判决:东盟判决在东盟内的可移植性排名”的免费出版物,这是其外国判决工作的衍生出版物。
东南亚国家联盟或东盟内的司法管辖区具有不同的法律背景。 具体而言,文莱、缅甸、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普通法国家,而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越南和泰国则是大陆法系国家。 剩下的 ASEAM 成员菲律宾是一个混合管辖区。
两个主要障碍已被确定为阻碍提高东盟判决在欧盟内的可移植性的努力。 首先,一些东盟司法管辖区,如印度尼西亚和泰国,没有允许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 其次,东盟大多数大陆法域对互惠的要求仍然比较严格。
从排名中可以收集到三个关键要点。
首先,越南的判决被认为是东盟内最便携的东盟判决。 它们可以在其他九个东盟国家中的七个国家执行。 这主要是因为越南受益于与柬埔寨和老挝签订双边协议,允许其判决在后两个司法管辖区执行。
其次,东盟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判决排在第二位。 它们可以在九个东盟国家中的六个国家执行。
第三,东盟普通法系国家和菲律宾混合管辖区的判决并列第三。 它们可以在九个东盟国家中的五个国家执行。
下载 外国判决在东盟的执行:东盟判决在东盟内的可移植性排名 止 https://payhip.com/b/OkhoH 找出这个排名结果背后的原因,这可能令人惊讶。
ABLI 定期在其网站和领英上发布亚洲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领域的最新进展。
封面照片作者: 瓜田月下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