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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案例追踪系列-01:中国第一家国际商事法庭(截至20190821)

29年2019月XNUMX日,星期日
分类: 行业洞见
参与专家: 于晨陈雨
责任编辑: 黄艳玲黄燕玲

 

这篇文章揭开了一个新系列的序幕,内容涉及对中国国际商事法院(CICC)受理的每个案件的介绍。 作为该系列的第一篇文章,它将详细介绍第一国际商事法院截至21年2019月XNUMX日已受理的案件。

正如在提到的那样 以前的帖子根据中金公司官方网站上的报告,[1]截至2019年11月,第一和第二国际商事法院已受理29起案件。 第二和第一国际商事法院已于31年2019月21日至2019日对第一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除了上述两个公开听证的案件之外,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法庭已经进行了预审会议,调查和其他程序。 截至10年2月XNUMX日,我已收集了其中XNUMX起案件的信息。 [XNUMX]

该职位将介绍第一国际商事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第二国际商事法院已受理的案件将在第二篇文章中介绍。

我们发现第一国际商事法院已受理了五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有两个无关的案件,将分别介绍。 相应地,第二组中的其他三个案例是相关的,因此我将一起讨论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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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类情况:

案例1:亚洲光学有限公司,东莞鑫泰光学有限公司与富士胶片有限公司(日本注册),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富士胶片之间的不当得利争议。中国光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富士胶片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信泰光学有限公司与日本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富士胶片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1.案件编号:未知

2.管辖权依据:本案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院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3]即从高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或由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SPC。

根据我的调查,此案可能最初会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市初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号为“(2016)粤越民民初字第0305号(第7345号)”([2016]粤0305民初7345号[ 4])。被告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应由上级法院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南山市初级人民法院在接受被告的管辖权异议后,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案号:((2017)粤03民初375号)[2017]粤03民初375号案件[5]),驳回了诉讼。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根据管辖权的有关规定,该案不属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案号:((2017)粤民终第2256号)([2017]粤民终2256号[6])。

既然此案已从广东省高级法院移交给中金公司,则意味着该案的一审受理已提交最高人民法院。 换句话说,此案已从初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中级人民法院,再移交给高级人民法院,一直到最高人民法院。

3.合议小组成员:未知

4.预审会议:未知

5.调解:不明

6.法院审判:不明

7.问题:不明

8.适用法律:未知

9.判决:未知

案例2:原告广东本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意大利布鲁斯凯蒂尼SRL之间的产品责任纠纷)

1.案件编号:(2019)最高法律上初第1号((2019)最高法商初1号)

2.管辖权依据:未知

3.共同小组成员:张勇健法官(首席法官),高晓力法官,高向力法官,奚向阳法官,孙祥壮法官,丁广宇法官

4.预审会议:本案预审会议于29年2019月XNUMX日举行,这是中金公司首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商事院程序规则(试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 会议由张永健法官和习向阳法官主持。

5.调解:双方均同意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业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审前调解。 双方就调解员的选择,调解的期限,调解开始的日期,专家成员担任调解员的范围以及确定调解员的日期发表了意见。 同时,为了有效处理案件,如果调解失败,两位法官和当事方还广泛确定了案件的开庭日期。 [7]我尚未找到任何有关调解实际上是如何进行的报告。
6.法院审判:听证会于31年2019月XNUMX日举行。

这是中金公司第二次举行听证会。 在本次听证会的前两天,29月XNUMX日,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CICC成立后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见另一篇文章)。

7.问题:此案涉及产品召回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 [8]

8,适用法律

9,判决:未知

二。 第二类情况:

案例3:申请确认申请人的好运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与被申请人中原成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深圳注册)之间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案号:“( 2019年)(最高法律民特1号)([2019年最高法民特1号))(申请人英属维尔京群岛运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中苑城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案例4:申请确认申请人北京香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维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原诚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案例编号:“(2019)最高法律民二号”([2]最高法民特2019号)(案例编号:“(2)最高法民特XNUMX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中苑城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案例5:申请确认申请人新动力企业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和被申请人中原诚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深圳注册)之间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案号:“( 2019年),法律高专民第3号”([2019年]最高法律民特3号)(申请人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劲企业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中苑城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上面提到的情况3、4和5是相关的,因此我将一起介绍它们:

1.案件编号:(2019)最高法律民办1、2、3号

2.管辖权依据:可以根据《中国国际商会规定》第2条第5款受理案件,即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适当的案件应由国际商事法院审理。

这三起案件是为了确认涉外仲裁条款的有效性。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案件司法审查中报告批准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告核问题的有关规定”,此类涉外仲裁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在处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司法复议时,经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报告管辖范围内的高级人民法院,并请求其批准。 ;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的请求,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但是,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理了此案,而没有等待当地法院的报告。 实际上,《中金公司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属于中金公司的管辖范围。 SPC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由于分层报告机制而引起的任何可能的延迟。 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酌情行使《中金公司规定》所规定的相关管辖权。 这表明,涉外仲裁条款有效性的重大案件将来有可能被中金公司接受。

3.合议小组成员:张永健法官(首席法官),高晓丽法官,习向阳法官,丁光宇法官和沉红雨法官

4.询问:26年2019月9日,张永健法官和习向阳法官询问了当事方。 这是中金公司首次正式进行调查,[11]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案件司法审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5,问题:被申请人中原诚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深圳市国际仲裁法院申请仲裁后,在仲裁庭初审之前,其他当事人向仲裁庭申请。法院确认在本帖子所述的案例3,案例4和案例5中,双方之间没有仲裁条款。

6.适用法律:中国法律(各方均选择将中国法律作为准据法)。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双方的律师通过援引国际法,外国法和判例来进行辩论,并且还以英语提交了参考资料。

7.判决:在调查结束时,当事各方表示愿意就采用哪种争端解决方法进行谈判。 但是,尚未找到最终判决。

 

参考文献:

[1]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新方案与新发展-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一周年座谈会,2019-07-17

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8/149/156/1275.html

[2] 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已受理一批国际商事纠纷案件,2018-12-29      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8/149/192/1150.html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院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国际商事法院受理下列案件:(2)一审国际商事案件,受上级法院管辖。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应当由获得许可的最高人民法院审理;(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适当的其他国际商事案件应由国际商事法院审理。 http://cicc.court.gov.cn/html/5/1/219/208/210.html

[4] [2016]粤0305民初7345号, 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e31430b1-1313-45d3-ba62-a885011bd041

[5] [2017]粤03民初375号案件, 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4524742c-d57a-4e6e-9ca0-a85100f09f90

[6] [2017]粤民终2256号, 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aaa2e321-138f-4c35-9d10-a8d400a9082b

[7] 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9/208/210/1217.html

[8]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首次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2019-05-31

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8/149/192/1247.html

[9]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就三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进行正式询问,2019-04-09

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8/149/192/1205.html

    

参与专家: 于晨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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