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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病毒,不可抗力和劳资纠纷:中国法院对COVID-19 Series-01的回应

09年2020月XNUMX日,星期日
分类: 行业洞见
责任编辑: Yanyan Chen陈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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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于16年2020月19日发布了司法文件,处理了与COVID-XNUMX相关的问题,例如不可抗力,劳资纠纷和诉讼时效。

SPC分别于19月,XNUMX月和XNUMX月颁布了三份针对COVID-XNUMX流行病的司法文件。 我们将在这篇文章中介绍第一个文档。

请参阅该系列丛书的其他两个职位,以详细讨论SPC的意见II和意见III以应对COVID-19大流行:

第一份司法文件是 关于适当审理涉及COVID-19的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以下简称“意见I”)。 

根据意见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与COVID-19有关的纠纷中的基本态度是积极指导有关各方进行谈判与和解,分担风险和度过难关,法院将尽力而为。在根据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平衡有关当事方的利益。

从技术上讲,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与中国法律是一致的,在特定问题上几乎没有增加任何新内容。 那么,最高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发布这些司法文件呢?

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实际上正在进一步向地方法院澄清,以避免他们对法律的不一致理解。 这也是发布此类司法文件的主要功能。

我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不可抗力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不可抗力的使用保持谨慎,并要求当地法院根据法律谨慎地运用。

1.不可抗力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声称因不可抗力而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民事义务的事实的举证责任。

2.免除违约责任

如果COVID-19流行病直接导致未能履行合同,则法院应根据该流行病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关方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合同不能履行。 如果是由于当事方的原因而使合同的履行受到疫情的影响或另一方的损失增加,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

3.合同的持续履行

如果COVID-19流行病仅在履行合同方面造成困难,法院将积极指导当事方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支持终止合同的请求。

如果连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则一方可以要求更改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格等。

如果由于流行病而无法实现合同的目标,则当事各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因COVID-19流行病而从政府部门获得补贴,减免税费,收取其他资金或减免债务,法院可能会认为履行合同的困难在于相应地得到缓解。

二。 劳资纠纷

如果雇主声称仅以雇员是COVID-19流行病的确诊患者,COVID-19的疑似病例,无症状携带者,孤独者或雇员为由而声称与该雇员解除雇佣关系来自流行病相对严重的地方,法院不会维持此类主张。

三, 行动限制

如果一方由于COVID-19流行病而无法行使主张权,则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要求中止诉讼时效期限,以防止诉讼时效期满。

一方当事人由于流行病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参加诉讼的,可以申请延期。

IV。 惩罚性赔偿

如果消费者在销售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剂和其他抗流行物品以及由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和药品时要求依法赔偿惩罚性赔偿,法院应予以支持消费者要求的惩罚性赔偿。

五,法律的统一适用

SPC在意见I的最后一篇文章中强调,各级法院应统一涉及COVID-19流行病的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zhang kaiyv(https://unsplash.com/@zhangkaiyv)在Unsplash上​​的照片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 , 梦雨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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