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亮点:
- 2020年XNUMX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制度改革。
- 足球比赛中的“主客场”现象在我国诉讼中存在,主要是由于二审制度,终审多由地方中级法院审理。
- 为削弱地方对法院的影响,正在进行的改革将赋予上级法院(如高级人民法院)更大的裁量权,决定审理下级法院(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
20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决定 授权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制度改革。
改革将导致中国审判制度的重大改革。
众所周知,中国法院分为四级,从地方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 各级法院负责办理本级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和下级法院的第二审案件。
改革将赋予上级法院更大的酌处权,决定审理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
改革旨在减少地方当局对司法机构的影响。
一、改革前
作为我们的投稿人,张辰扬先生在他的帖子中介绍了“宏伟的四级金字塔-中国法院系统中国法院分为四级,各级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其法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指定)
(二)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由省人大选举或者指定)
(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由市人大选举或者指定)
(四)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由县、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指定)
中国地方法院完全服从中国的行政区划。
正如我之前的帖子中提到的“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怎样的?”,每个地区的地方政权,都会有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 这样的权限就像一个“水平块”。 横向区块相对独立,中央政府难以干预。
因此,地方法院可能会在诉讼中保护地方当事人的利益。
此外,大多数案件一审由基层法院审理,二审案件由中级法院审理。 在中国,二审是终审,这意味着中级法院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做出终审判决。
因此,一旦地方法院作出有利于地方当事人利益的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就很难作出更正。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少当事人开始诉诸审判监督程序,即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提出质疑和纠正的程序。 因此,一大批实行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又称为“再审案件”,被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这会导致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重开案件耗费了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时间和资源,分散了它们的核心职能——统一全国适用法律。
至于第二个问题,大量生效判决被推翻会削弱人们对具有约束力的判决的信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 年 2021 月 XNUMX 日授权的最高人民法院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二、 即将发生的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大法官解释改革方案 报告 当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权时。
周强法官表示,中国地方法院的诉讼类似于足球比赛中的“主客场”现象。
具体来说,基于同样的事实,你可能在当地法院得到对你有利的判决,但在异地当地法院却得到完全不同的判决。 地方法院倾向于保护地方当事人的利益,这一事实使得中国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无法统一适用。
正如周强大法官所指出的,主要是因为大多数诉讼案件不会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而终审由地方中级法院审理。
因此,改革将“探索对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意义、关系公共利益的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的尝试”。 (见周强法官报告)
具体来说,绝大多数案件仍由一审基层法院和二审(终审)中级法院审理。 但对于少数特殊案件,一方面由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负责本案的一审; 另一方面,上级法院可自行决定审理其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不再拘泥于一大批复杂案件,实行审判监督程序,而是从下级法院重新审理“对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社会重大利益的案件”。公益大案破主外诉讼现象”。(见周强大法官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监督和指导全国各级法院的审判活动,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和司法政策,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核心职能。 (见周强法官报告)
三, 我们的评论
在我之前的帖子中“中国司法改革的逻辑:对当前中国法院及其变迁的洞察”,2014年以来我国司法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地方对法院的影响。
当前的法庭审判制度改革就是要系统地解决这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削弱地方对法院的影响可以确保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适用。 但另一方面,它也可能破坏地方自治,这可能会使中国的法院系统不那么灵活。
中国法院将如何平衡这两个方面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