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 中国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胡仕浩法官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胡世浩法官于2017年发表了一篇文章,介绍了中国法院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的逻辑。 根据本文,我们可能会了解中国法院正在发生的变化以及原因。
该文章标题为“十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和发展”(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与发展),发表在“领导科学论坛”上,16年第2017期。
我发表了文章“中国司法改革的逻辑几天前,其中描述的逻辑与胡士豪法官的逻辑一致。
下面将介绍胡法官的文章的观点。
一,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的方向
作者说,自1999年以来,中国法院颁布了三个五年制司法改革方案,但这些改革仍未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理想目标。 中国目前的司法改革始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司法改革,由中国共产党负责领导和管理司法事务的机构中共中央政治法律事务委员会组织和推动具体的改革过程。
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即:
1.司法权的非本地化
各级人民法院是由中央机关而不是地方机关设立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的那样,司法权属于中央。 笔者认为,习近平的观点是这一司法改革的基础。
2.法院内部的撤销管理
过去,中国法院实施了 判决书审查批准制度,这意味着最终判决必须得到法院领导的批准。 这导致了两个问题:第一,该案的结果是由那些可能未在法庭上审理过该案的人决定的; 其次,法院的整个领导层都参与了决策,这使得澄清非法/错误判决的责任变得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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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官与其他人员之间没有明显的差距
过去,法官没有特殊资格,因此其他公务员和法院工作人员也许都有机会坐在板凳上,在轮岗期间聆听案件。 这就导致了那些不具备法官资格的人也可以担任法官并参与案件审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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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的核心措施
1.法官的改革:法院内部的解散
A.实行司法问责制
司法问责制是指习近平总书记所谓的“听证人应当作出判决并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司法改革的核心。 实际上,司法问责制允许法官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做出决定,而不会受到他人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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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实行法官定额制度
为了给法官一些独立性,有必要确定谁是法官。 如上所述,法官与以前的其他法院工作人员没有什么不同。 现在,法院需要明确指出人们需要获得资格(“配额”)才能成为法官。 而且只有那些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即“员额法官”,才能审理案件,并比其他法院工作人员收入更高。
根据这一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三类:法官,司法助理和行政人员。 具有不同身份的人只能从事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 这进一步确保只有法官才能参加案件审判。
从法院人员中选拔法官的做法被称为“法官配额制”的改革。 有关法官配额制度的更多信息,您可以访问 点击此处.
C.要求法院领导处理案件
法院的领导(例如审判庭的庭长和庭长)通常只从事行政领导和管理,不愿意审理案件。 但是,他们通常是在执行法官配额制度时首先获得法官资格的人。 由于每个地方法院都有限额法官的名额,法院负责人没有足够的空缺供法官审理案件。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始为他们设置案件审判指标。
D.要求法官对案件的终生审判质量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在赋予法官某些独立性的同时,还建立了更严格的惩罚机制,以防止法官逃避监督和滥用职权。
E.保护法官的安全
由于案件审判更加独立,当政党对案件结果不满意时,法官更有可能被视为报复目标。 在过去的几年中,一些地方法院法官被有关当事方袭击甚至杀害。 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也相应地增加了对法官安全的保护。
2.改革法院的组织结构:地方法院的非本地化
A.建立巡回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已在六个城市设立巡回法院,以确保法律和中央命令的执行。
SPC巡回法院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首先,地方法院可能有利于地方当局的利益,即如上所述的“本地化”,而位于不同地方的巡回法院可以减少这种地方影响。
第二,不同地方法院对法律的理解可能不一致,而巡回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统一地方法院的做法。
第三,各方求助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费用太高。 现在,当事方可以直接诉诸当地巡回法院。
B.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
过去,每个地方法院的管辖权都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对应,这导致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允许一些法院处理来自多个行政区划的某些案件,这意味着此类法院将胜过某个地方政府,并且不再受其影响。
C.建立专门法院或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设立更多专门法院,例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并正在促进地方法院设立内部专门法庭,例如破产法庭,环境法庭和资源法庭。
这些专门的法院或法庭将专注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某些类型的案件,因此法官在这些案件中的审判质量将更高。 此外,这些法院或法庭的管辖权通常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划,因此它们更独立于地方政府。
D.公开司法
SPC要求全国所有法院将一些案件信息上载到法院的信息系统,法院通过该系统向公众公开案件信息。 一方面,它满足了公众和各方获取信息的需求。 另一方面,它实际上允许公众和当事方协助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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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宜然(https://unsplash.com/@yiranding)在Unsplash上的封面照片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