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2021月XNUMX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至15年2021月XNUMX日,界定网络场景不正当竞争,规定恶意不兼容判定标准
《规定》明确了网络场景中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内涵。 《规定》第三章针对互联网的特点,加强了对竞争行为的监管,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阻挠、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此,运营商不得以影响用户选择或以其他方式通过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
恶意不兼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争议,尤其是在如何认定此类不正当竞争时。 《规定》第十六条考虑了七大不相容因素:主观意图、标的范围、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正常经营的影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从而为判断恶意不兼容提供具体标准,加强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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