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NUMX月,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自1年2021月XNUMX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
《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以下要求: (一)告知义务。 汽车数据处理方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告知个人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收集场景、停止收集信息的方式等相关信息。 (1) 获得同意的义务。 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征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匿名要求。 为保障行车安全,未经本人同意将收集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的,对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处理。
针对个人敏感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履行告知义务和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基础上,还应当满足特定要求,明确处理目的,提醒个人收集状态,方便个人信息处理。个人终止收集。 对于指纹、声纹、面部信息、心律等生物识别信息,汽车数据处理器只有在认为有必要提高驾驶安全性的情况下,才能收集此类信息。
封面照片由 Joshua Fernandez (https://unsplash.com/@joshuafernandez) 在 Unsplash 上拍摄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