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2021月XNUMX日,杭州互联网法院 对侵犯版权案件作出判决 原告之间,深圳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北京微播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与被告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杭州XX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之间股份有限公司,并责令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0元。
Jianying(剪映)App是由联盟在Microbroadcast的授权下操作的视频编辑软件。 27年2020月28日,制片人在剑影App上上传了相关的简短视频演示,允许用户通过替换演示中的可替换材料来创建自己的视频。 两名原告在生产者的授权下获得了演示的相关权利。 XNUMX月XNUMX日,两名被告将涉嫌侵权的视频上传到由他们操作的Tempo App。
法院认为,此案涉及的简短视频演示构成了作品。 所述短视频演示具有连续的动态效果,将其拍摄在某种介质上,由一系列带有或不带有声音的图片组成,并在适当的设备的帮助下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投影或传输。 因此,它被确定为《美国电影》第4条第11款所列的“通过类似的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细则
与涉案的短片视频演示相比,涉嫌侵权的短片视频演示中不可编辑部分的内容几乎相同,除了可以自由替换的两个配置文件。 任意可替换的配置文件不是视频演示的核心元素,短视频演示的独创性也不依赖于此。 由于这两个简短的视频演示在个性化选择,设计和布置方面都是相同的,因此应该考虑到两者在整体上基本上是相似的。 两名被告共同或分别在其操作的应用程序上提供了涉嫌侵权的简短视频演示,以便用户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播放,下载,制作和共享它们,这构成了侵犯通过信息进行交流的权利该案涉及两名原告的艺术品网络。
在Unsplash上拍摄远景王(https://unsplash.com/@potato_wang)的封面照片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