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2022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程序办理信息网络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22年意见》)。
早在2014年,上述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适用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网络犯罪适用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包括网络犯罪的范围和管辖机构,以及刑事诉讼中的初步侦查、跨地区取证、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审查。
此次,2022年《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本刑事诉讼程序规则。
2022年意见界定的“信息网络案件”,又称“网络犯罪案件”,涉及:
(一)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或者帮助、教唆信息网络犯罪的; 或者
(三)主要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如今,网络犯罪的受害者和犯罪者分散在全国各地,给中国执法机构带来了管辖困境。 《2020年意见》就是为解决这一困境而发布的。
据报道,从 2017 年到 2021 年, 中国法院一审共审结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82万余件其中,诈骗案件占比最高,为36.53%,其次是协助、教唆信息网络犯罪,占比为23.76%。
此外,在此期间(2017-2021年),我国信息网络犯罪的被告人超过660,000万人,平均每案2.4人。 其中,三人以上共同犯罪占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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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