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2022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解决多元化工作的意见).
《意见》主要规定了人民法院调解行政纠纷的方式。 重点总结如下。
A) 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后,法院应当向原告询问案由和背景情况,并据此评估其风险。
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引导原告选择适当的非诉讼解决方案。
B) 对于涉及行政赔偿的案件以及行政机关依法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案件难以判决的,法院可以在立案前引导原告进行诉前调解。
例如,原告的诉讼难以执行,或因当事人对法律规范的误解、情感对立等深层次原因引发行政纠纷,或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仅靠行政裁决难以解决。
封面照片作者: 闲鱼号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