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国务院关于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和上市的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和上市的管理规定》) 为舆论。
草案允许内地公司在符合国内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境外发行证券或在境外上市。
主要经营地为中国大陆的企业,以其境内股权、资产、利润或其他类似利益,以境外实体名义在境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情形。
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合规要求的VIE结构公司备案后,可进行境外上市。 这是我国首次明确VIE结构的合法性。
中国证监会表示,部分境外上市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整体国际形象,对境外融资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中国通过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了对这一问题的监管。
同时,中国证监会针对重大股权纠纷、违法犯罪活动等,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境外上市融资、威胁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上市“负面清单”作出了规定。 , 等等。
证监会还发布了 《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连同征求意见稿一起征求公众意见。
封面照片作者: Ian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