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点:
- 2021 年会议摘要提供了在中国执行外国判决所需准备的文件清单。
- 申请文件包括外国判决的原件或经核证无误的副本,以及证明该判决是终局的、确凿的,并且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缺席人的证据。
- 对于在境外制作的文件,应当在作出判决的国家进行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有关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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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出台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涉外判决执行司法政策,开启了中国判决收集的新时代。
司法政策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2021年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法院(SPC)于 31 年 2021 月 XNUMX 日。
作为“中国系列裁判文书收集突破',这篇文章介绍了35年会议纪要第2021条,解决了在中国申请执行外国判决时需要准备的文件。
2021年会议摘要文本
35年会议纪要【申请文件】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下列文件:
(一)判决书原件或者经核证无误的副本;
(二)判决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
(三)缺席判决的,证明外国法院合法传唤缺席人的文件。
判决、裁定已经载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不必再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判决书等文件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中文本。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在中国境外制作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或者按照中国与该国签订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认证手续。”
解读
1. 您需要提交原件或经核证无误的副本。
这意味着您不能简单地提交判决的副本。 事实上,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在某些情况下,例如 谭俊平等人诉刘作胜等人(2020),中国法院以申请人仅提交了判决书副本为由驳回了该申请。
您需要提供外国判决的原件或经核证无误的副本。 因此,您最好提前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索取足够数量的原件或复印件。
2、您需要提供判决生效的证明文件
您需要向中国法院证明该判决是终局性的。 请参考我们的 对《纪要》第四十三条的解释【不能确认判决的真实性和终局性的情况】.
3.缺席判决的,需证明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缺席人。
您需要证明未出庭的一方已被外国法院传唤,并且已向该方适当送达传票。
如果缺席人的住所地在作出判决的国家,您需要证明作出判决的法院已经按照法院所在国家的法律送达了法庭文书。
如果缺席人在中国住所,您需要证明作出判决的法院已根据中国与该国签订的条约,如《海牙送达公约》或中国与该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送达了法院文书。所说的国家。
如果将法庭文件送达中国,请不要邮寄。 根据中国在加入《海牙送达公约》时所作的保留,以及中国加入的大部分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中国不接受邮寄送达。
4. 最好的办法是在判断中写清楚
判决书最好说明是否生效,未出庭的当事人是否被依法传唤。
因为法院作为主管机关,证明以上两个因素就足够了,你不必再证明了。
5.中文翻译
根据中国法律,诉讼文件如为外文,必须翻译成中文。
我们建议您在中国寻找专门从事法律文件翻译的机构。 我们在很多案件中发现,中国法官往往难以理解当事人在中国境外聘请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六、公证认证
法院很难判断在境外制定的文件的真实性。 中国也不例外。 因此,中国法院依靠公证和认证来协助他们做出决定。
因此,上述文件最好在作出判决的国家进行公证,并由中国驻该国有关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