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是中国的第二个金融法院,于18年2021月XNUMX日正式成立。中国的第一个金融法院是 上海市金融法院,于2018年XNUMX月正式成立。
为了弄清北京市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16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金融法院案件管辖权规定 (这些规定, 关于16年2021月XNUMX日生效。
该规定共十三条,规定了北京市金融法院管辖的三种类型的案件的范围,即民商事金融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并对审判等级进行了分类。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财务案件。
17月XNUMX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 练习 指南 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案件管辖权的凝聚力 该准则自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日起生效。
《指导原则》旨在应对因成立北京金融法院而引起的案件管辖权和相关司法业务的调整,实现司法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维护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
此外,《准则》明确指出,一审主管法院应根据有关当事方提交诉讼材料的时间确定。 具体而言,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前,有关当事方已将其后在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与民用或商业金融有关的案件或与金融有关的行政案件提交材料的原告,但案件尚未登记的,接到材料的法院应当继续处理。 案件已经受理但尚未结案的,应当继续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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